雖然人在外地生活,但每隔一個月左右總會找個時間回老家看看爸媽,恰好五月底弟弟在中壢輔導加盟店結束,順便載他們回來,讓他們省去些交通費用。
回來一兩天,六月一日的上午八點左右,爸爸起床準備外出買早餐,發現我昨晚停門口對面的車不見了,趕緊上來問問,媽媽緊張得問東問西,我還賴在床上(鋪在地板上的墊子)懶懶得說:『大概是被拖了啦~~~~』又悠悠的轉過身繼續睡。
『這裡哪來的拖車啊!』媽媽大叫。
也是,我們這雖然不是偏僻小巷,卻從來不曾有拖車進來過,畢竟,這裡是台南。
不甘願的接受被偷的事實(其實是還想賴床),慢慢地刷牙洗臉換衣服,一邊吃早餐一邊看電視,等我和弟弟都準備好了,開始那天冗長又繁複的報案過程。
過程我就不想寫了,很無聊。對了,警察打字真慢,當下很想搶過鍵盤自己打。後面的幾天是處理一些該處理的事,像是跑保險公司之類的。然後就開著我弟的車回北部了。由於開的是家裡的車,端午節連假這段時間爸爸要用車,所以六月十五日晚上又開回台南。
好了,前面像是小學生日記的前情提要終於寫完,接下來才是重點,不過重點可能沒幾行字吧…=.=。
六月十八日早上,警察打電話說車子找到了,要我去領車。真討厭,趕案子趕到才剛睡兩三個小時又要起床,跟警察討價還價拖晚一些,好讓我再補個小眠。然後又是一段悠悠的刷牙洗臉換衣服的過程,把弟弟抓離唯舞獨尊的螢幕前面(媽的~買了五千多的顯示卡在玩唯舞獨尊,CPU比我工作的電腦還快…),兩人開車去準備認屍(心裡已經建設好這輛車被拆得不成車形了),和警察哈拉一下,該蓋指印的地方蓋蓋指印,抽根菸,坐上警車去案發現場(生平第一次坐警車耶~~)。
到了現場,是一小片雜草地,停放了幾輛車,算是僻靜不密集的住宅區,那位小胖(警察)昨晚發現時在我車身上很好笑地圍了一圈案發現場的黃布條,車門沒關緊,警示器一直叫不停,試著用鑰匙發動引擎,只能插進一半,看來鎖被破壞了,車門鎖也是一樣,車內一片凌亂,看來被翻動過,仔細檢視一回,除了亂之外,好像沒任何東西被拔走。對了,那位小胖事前先叮嚀我們,不要用手碰觸到任何地方,等等偵查隊會來採證。哇!CSI嗎!?
CSI…啊…偵查隊來了之後,有些失望,不像我看CSI的印象一樣,血敏靈、紫外線燈、黃色的證物號碼牌、比例尺…還有歪脖子何瑞修的悍馬…通通都沒有,只有一卡小箱子、一個小燈泡和放大鏡,還有一位脖子直直髮線有點高的採證人員,好吧,我知道我這只是小小刑案(因為牽扯到擄車勒贖),不要要求太多。
小燈泡照啊照,雖然裝備簡單,不過他還滿仔細的一項一項慢慢照,可惜的是,車子的光滑面很少,較容易留下指紋的玻璃和鈑金因為停放日期較久,且中間下過大雨,已經將大部分殘留物洗去,車門上有三處指紋,但已經很難辨識且已附蓋一層薄薄灰塵,似乎沒用。
他說,如果真要採,接下來要在車內放一種霧,會把微跡顯現出來,但這會破壞車子內裝,所謂破壞,就是這些霧漂落之後,會凝結(或結晶)成很小很小的顆粒,附著在所有內裝,我的椅子大概都要換掉,其他部位也是很難清除,除非重大刑案(命案…),否則很難有機會用到。也罷,我可不想有這機會用到。只是少了個可以抓到那些兔崽子的機會,殘念。
接下來,就是聯絡保險公司的拖吊車拖去維修廠了。為什麼要這麼做?因為你自己處理或是自己開回家,保險公司不會認這筆帳,怕你自己拆東拆西詐領保險金咩。這部份沒啥好寫了。
以為只會寫幾行,沒想到還是掰了一堆。整個過程,我的情緒沒啥起伏,不是我不珍惜這輛車,畢竟他是我人生中第一輛我名下的車子。只是丟車已經是糟糕的一件事,當時覺得不想讓心情也糟糕起來,糟上加糟。
找回車子,也沒特別開心,看到他重回我眼前,有點像很久不見的老朋友見了面一樣,『最近好不好?』『還不錯啦~~』可惜他不能說話,否則我應該會跟他聊聊吧…淡淡地聊些屁話,心裡有些暖暖的。應該有些類似這樣的感覺。

5 Respons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