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寫完掃把星之後,帶著極度低落的心情(不是因為我自己,而是朋友發生的事),在半夜的兩三點下樓洗衣服。
我喜歡一個人做事。
不喜歡洗衣服時老闆娘看著我(他也只能看著我),因為我到現在還不是很會操作那種投幣洗衣機,還要確認好幾次才知道該把洗衣粉放哪個槽,甚至我不是很確定,到底還要放哪些東西。
前陣子我就洗壞一件毛衣,因為我把他放進烘乾機了。
還洗壞一件七分袖T,側邊的黑色飾條整個被我洗掉,留下一堆殘膠在衣服上。
這些只是我所有豐功偉業的冰山一角。
會寫這一篇,是因為我剛剛喝掉半杯酸掉的奶茶…=.=
那是我的早餐,早上只喝了一小口,因為精神實在不好,躺上床繼續回鍋。
下午口渴看到那一杯,咕嚕咕嚕大口喝,等到口中奶茶全部滑入食道後,才覺得有酸味跑出來,轉過頭看著靜靜在桌上的那杯大冰奶,已經剩下半杯了。
算了,沒啥好大驚小訝,這種事常幹。
高中時喝過一整罐從冰箱拿出來的牛奶,紙盒大包裝。那是我在炎熱的台南熱昏人的午後,滿身大汗的跑到同學家,期望他能給我ㄧ大杯冰開水,他要我自己去冰箱找。在冰箱翻找的結果,只有可樂和一罐未開封的大罐紙盒裝鮮奶。說真的,我與那位同學的冰箱不熟,開了那罐鮮奶,咕嚕咕嚕整罐一次灌完。你知道的,在冰冷的狀態下,人的味覺是更不敏感的。在我帶著滿足的表情拿著被我灌完的空紙盒走出廚房,問同學哪有垃圾筒時,他瞪大的雙眼我現在還記得。
他一手試圖掩著下巴快掉下來的嘴巴,一邊發抖著說的:『我記得…那罐好像是過期的…』
我翻轉著紙盒尋找製造日期,希望那只是他記憶錯誤。
『幹!』
賞味日期已過了一個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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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人性的弱點,但不通曉人心。
我知道怎麼用最少步驟完成一件事,但不知道的事都亂搞一通。
我腦袋對於我有興趣的事物稍微碰一下就懂,但對於沒興趣的東西連碰都懶得碰。
所以,我一向成績在班上倒數比較快。
但是電腦課和美術課就算我都是在打瞌睡中度過,分數依然是全班最高。
出了社會自己生活後,還是這樣的我。
我習慣一個人生活,也一直覺得這樣就可以了,雖然常常發生白癡事件(大便完發現廁所沒衛生紙之類的),但我還是活了三十幾歲,一樣也工作了十幾年。
寫到剛剛句點的地方,停頓了好久,也抽了一根菸,在想著為什麼會寫這篇。
可能我真的是把這裡當我的日記吧,也可能是昨天的事,那種多年前的感覺重新回來的狀況,讓我在這時又開始回想往年。我不是一個愛想當年的人,一向活在當下(高中之後),現在的狀況讓我有點困擾,不是我所習慣的我。
嗯,繼續工作吧,這兩三天必須趕出兩個案子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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